比賽及展覽資訊
INFORMATION比賽及展覽資訊

國際巡迴賽(澳洲悉尼站): 繪畫/書法/攝影/英文散文比賽 : 愛․地球

添加時間:2014-12-10 14:50   編輯:admin   瀏覽:
國際巡迴賽(澳洲悉尼站): 繪畫/書法/攝影/英文散文比賽 
比賽章程 
(作品主題 : 愛․地球) 
截止報名日期 : 15/01/2015 
 
1. 活動宗旨 
為加強推廣各類藝術教育文化,培養學生各類藝術及英文寫作能力,增進參賽學習的機
會,培養優秀人才。以比賽的方式,為參賽者提供一個國際文化交流的平台。 
 
2. 參賽組別 
 幼兒組 (3-4 歲) 
 幼童組 (5-6 歲) 
 兒童組 (7-9 歲) 
 少年組 (10-12 歲) 
 青少年組 (13-15 歲) 
 青年組 (16-18 歲) 
 公開組 (19 歲或以上) 
 
# 年齡以截止報名日期當日計算 
 
3. 報名 
3.1. 報名表 
參賽者必須於比賽網站下載報名表,並按原來大小列印於白色 A4(210 x 297 毫米) 
空白紙上。本會有權不接受未按此規格列印之報名表。 參賽者必須因應不同項目
使用適當的報名,並填寫及遞交一切相關表格報名。報名表分以下各種: 
 比賽報名表 
 退作品聲明書 
 參賽聲明 
 比賽作品 
 報名費 
 
3.2. 報名日期
3.2.1. 所有比賽項目報名截止日期為 2015 年 1 月 15 日; 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準。 
3.2.2. 遞交報名表時,應附上所有相關的表格及閱讀所有相關文件。此外,遞交表
格時,亦需附上: 
 支票付款: 一張支付所有報名費的劃線支票 (只收香港銀行發行的港幣支票) 
 匯款付款:匯款收據副本及號碼, 一切郵遞錯誤,本會恕不負責。 
 
3.2.3. 回覆通函:當協會收妥報名費後,便會向參賽者發出回覆通函。參賽者應細
閱回覆通函內的一切注意事項,並需在整個比賽期間帶備作實。 
 
4. 比賽規則 
4.1. 比賽須知 
4.1.1. 個人資料 (包括姓名及校名)應填寫在參賽表上,不應出現在作品任何地方上 
4.1.2.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及未經任何方式或渠道公開發表、出版及同類型比賽。 
4.1.3. 所有參賽作品,不得在公佈結果前發表。 
4.1.4. 所有參賽作品版權均屬主辦單位所擁有。獲獎作品之出版權,亦歸主辦單位所
擁有。 
4.1.5. 所有參賽作品背面必須貼上一份參賽聲明 (可在比賽表格下載網站下載),並 必
須填上作品名稱。 
4.1.6.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呈交,恕不退還。 
4.1.7. 所有作品只接受畫/寫於紙張或油畫布上, 其他如木板等物料匀不予接受。 
4.1.8. 不退回的作品將不會寄回香港。退回作品費用為港幣 180 元。 
4.1.9. 所有作品將於澳洲悉尼展出。 
4.1.10. 得獎名單將於 2015 年 3 月 1 日在本協會網站公佈。 
 
4.2. 繪畫比賽規則 
4.2.1. 題材以"愛․地球"為主題。 
4.2.2. 繪畫作品分素描畫、蠟筆畫、色彩畫、國畫和油畫等。 
4.2.3. 參賽者只須遞交作品,每幅作品呎寸為 B4 (250mm x 353mm) 或 A3 (297mm x 
420mm), 其他紙型不予接收。 
4.2.4. 作品只接受畫於紙張或油畫布上, 其他如木板等物料匀不予接受。 
4.2.5.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親身繪畫,家長或老師可在旁指導。如非参賽者繪畫
,將被取消參賽資格,已繳交的參賽費用恕不退回。 
4.2.6. 一稿多投不予接受。 
 
4.3. 書法比賽規則 
4.3.1. 題材以"愛․地球" 為主題。 
4.3.2. 比賽分硬筆書法和軟筆書法兩種,字體不限。硬筆書法書寫規格為A4 (可在
比賽網站下載) ; 軟筆書法書寫規格為不可大於 2 尺或 3 尺宣紙。 
4.3.3. 參賽者只須遞交作品。 
4.3.4.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親身書寫,家長或老師可在旁指導。如非参賽者書寫
,將被取消參賽資格,已繳交的參賽費用恕不退回。 
4.3.5. 一稿多投不予接受。 
 
4.4. 攝影比賽規則 
4.4.1. 題材以"愛․地球" 為主題。 
4.4.2. 參賽者只須遞交作品,每張相片尺寸為 8 x 10 吋 (8R) 照片。 
4.4.3.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親身拍攝,家長或老師可在旁指導。如非参賽者拍攝
, 將被取消參賽資格,已繳交的參賽費用恕不退回。 
4.4.4. 一稿多投不予接受。 
 
 
4.5. 英文散文比賽規則 
4.5.1. 題材以"愛․地球" 為主題。 
4.5.2. 作品遞交形式: 
 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把來稿繕寫在原稿紙上,每段需隔一行,字體須端正清
晰,字數限於一千字內, 並註明字數(不包括標點符號)。 
 建議字數 : 
 幼兒組 (3-4 歲) : 50 字 
 幼童組 (5-6 歲) : 100 字 
 兒童組 (7-9 歲) : 200 字 
 少年組 (10-12 歲) : 300 字 
 青少年組 (13-15 歲) : 600 – 1000 字 
 青年組 (16-18 歲) : 800 – 1000 字 
 公開組 (19 歲或以上): 800 – 1000 字 
 
 來稿用電腦打印在A4 尺寸的白色紙張上,字體大小為 12,字體類型為Times 
New Roman。 
4.5.3.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親自撰寫。如非参賽者之創作,將被取消參賽資格,
已繳交的參賽費用恕不退回。 
4.5.4. 一稿多投不予接受。 
 
 
5. 評審準則 
5.1. 繪畫評審準則 
評判將根據參賽者整體的作品表現,以及評判個人的藝術判斷作出評級或評分,亦考
慮參賽者下列各方面的表現: 
 結構/構圖美感及視覺張力 
 意念及主題表達 
 創意及原創性 
 技巧運用
 
5.2. 書法評審準則 
評判將根據參賽者整體的作品表現,以及評判個人的藝術判斷作出評級或評分,亦考
慮參賽者下列各方面的表現: 
 字體工整 
 寫字筆力及字體大小 
 整體架構觀感 
 字體間隔及均勻度 
5.3. 攝影評審準則 
評判將根據參賽者整體的作品表現,以及評判個人的藝術判斷作出評級或評分,亦考
慮參賽者下列各方面的表現: 
 構圖美感及視覺張力 
 創意及原創性 
 攝影技巧 (光線、角度) 
 意念及主題表達 
5.4. 散文評審準則 
 內容 
 結構 
 修辭 
 字體及標點 
 
6. 獎項及評分 
6.1. 參賽者將於參加之比賽結束後獲發獎狀,所有獎項一經領取,如有損壞或遺失,將
不獲補發。 
6.2. 冠、亞、季之得獎者均獲頒獎盃及獎狀 
6.3. 若有組別之參加人/ 組數不足 5 人/ 組,該組別項目則以按成績作出冠、亞、季評選 
6.4. 如果評判認為該組參賽者未達得獎水平,評判有權更改該組之獎項安排。 
6.5. 評判及主辦單位有權因應每組參賽人數及參賽者水準,作出相應之獎項安排及組別
調動,而無須事先通知。 
 
7 其他注意事項 
7.1 評判會就一切藝術事宜作出最後決定。如有任何情況不能以本比賽章程內任何條文解
釋,或一切行政及比賽事宜,將以本會執行委員會對比賽章程之詮釋作出最終決定。 
7.2 比賽完結後,可瀏覽youtube比賽剪影: 
 - 於悉尼比賽實況 
 - 頒獎典禮



電話:(香港)00852-25354878

電郵:imagoart.studios@gmail.com

地址:香港校|九龍太子道西162號華邦商業中心2F/10室